在处置建筑垃圾时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严重扬尘噪声污染,上海市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将某镇政府告上法庭。今天(11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环境资源公益诉讼优秀案例,披露了这起案件详情。
2018年起淘优配,某镇政府在承担动迁基地拆房垃圾管理处置工作的过程中,自行设立一处建筑垃圾临时中转分拣点,未经用地审批及垃圾中转站申报备案,即委托某市政有限公司违规处置建筑垃圾,造成严重扬尘噪声污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闵行检察院立案调查后,向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相关职责问题,但镇政府在限定期限内未完成全面整改。2022年10月25日,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指定,上铁检察院对该案审查起诉。通过现场勘查、约谈镇政府、委托司法鉴定、走访询问周边居民等查明,截至2023年2月,现场垃圾存量仍有21万吨,两处监测噪声分别为73.1分贝和65.1分贝,均超过规定标准,公益损害持续存在,镇政府未完全履行职责。
2023年3月7日,上铁检察院依法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镇政府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淘优配,对涉事地块存在的违法处置建筑垃圾及未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行为进行整改处理,落实好源头和属地管理职责,恢复该区域原有的生态环境。
法院受理案件后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厘清有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行政职责。庭审后,该镇政府落实整改,对涉案场地垃圾予以清运,废弃残渣统一运往区级指定地点消纳处置,原地块上未粉碎加工的垃圾经与区绿容局协调,送往一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实现固体废物循环利用。
在镇政府告知已完成涉案地块整治要求后,上铁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共同至现场进行查看,确认整改情况属实,公益已经得到有效维护,遂裁定准许公益诉讼起诉人上铁检察院撤回起诉。
“不依法履行职责是行政公益诉讼起诉的前提条件,也是法院审理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审查核心。”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淘优配,本案中,法院与检察机关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及《上海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首批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等规定,及时厘清有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行政职责,确定镇政府系责任主体,并以此为基础向镇政府进行释明,督促其进行全面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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